发官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赴官任职。《商君书·定公》:“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
官名。见“公府奏曹”。
官署名。南宋置,属秘书省,掌太史局之事。
见“横班”。宋初武臣本官阶。见“横行”。
官名。清末新陆军军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镇一人,正五品,正军校充,奏补。随同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
官署名。承应小底局为辽代特有的宫廷机构,属宣徽院。小底,即小厮、小的、小当差之意。有笔砚小底、寝殿小底、佛殿小底、司藏小底、习马小底等,承应内廷使用。见《辽史·百官志一·承应小底局》。官署名。辽置,属
①官府公文之一。诸司相质,其制有三: 关、刺、移。刺,即刺举之。唐朝为尚书省诸司相质公文,宋朝为尚书省对六部之移文。②常用文书之一。官员互谒,以此通报。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从六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名。唐代武散官从六品上称振威校尉。见《新唐书·百官一·兵部》。宋沿唐制,品级与唐同。见《宋史·职官
官名。清末置,为典礼院的长官。见“典礼院”。
官名。即尚辇直长。官名。隋唐为尚辇局的佐官;金为尚辇局的属官。见“尚辇局”。
官名。即“文选清吏司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