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如吏部、兵部、各路转运使司)注授差遣。
官制用语。又称参注。宋朝官员注授差遣的一种方式。即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到主管官府如吏部四选或兵部、刑部、各转运司等注授差遣。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规定之一。又称参注。即由官员携带印纸、告敕或宣札, 到主管铨选的官府(如吏部、兵部、各路转运使司)注授差遣。
临时大总统的副职。其选举与任期均与总统相同。临时副总统是各位的,在临时大总统在位期间,无实际职务。参见“临时大总统”。
犹言大帅、酋长。此为南越王赵佗上书时自称。《史记·南越列传·南越王》:“陆贾至南越,王甚恐,为书谢,称曰:蛮夷大长老夫臣佗……”
官场用语。同榜登科者为同年。汉代郡国每年举孝廉一人,同一年被举者, 互相称为同年, 亦称同岁。唐以后实行科举,凡各种正式考试同榜登第者,均互称同年。
见“军机章京”。
官名。全称“总管伊犁等处将军”。清朝新疆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乾隆二十七年(1762)设,驻伊犁。总掌驻防八旗、绿营及地方各民族事务,综制文武,兼辖军民,天山南北两路皆听节制。其衙门设司官五人,笔帖式四
宋代文臣本官阶组成部分之一。唐代的常参官,至宋称为朝官,而称未常参官为京官,合称京朝官。京朝官为文臣叙迁之阶的较高级部分,共分四十二阶,其顺序如下:一、太师;二、太尉;三、太傅;四、太保;五、太子太师
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合称。详见各条。指奉车都尉、骑都尉、驸马都尉。《通典·职官·三都尉》:“奉车、驸马、骑三都尉,并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旧无员,或以冠常侍或卿尹、校尉左迁为之。”奉车都尉掌御乘舆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以负责缮写本章,故名。如吏部、刑部、工部所属司务厅设有,十余人至数十人不等。详见“笔帖式”。官名。清代六部于笔帖式之外,另有缮本笔帖式若干人,专司章奏的缮写。参见“笔帖式”。
官制用语。宋朝知州、通判等官离原籍二千里以上,其随侍缌麻以上亲参加科考,称满里子弟。例由各转运司举行别头试,即牒试或漕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