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县士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正三命。下设县法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民国置,为训练总监部长官,掌管全国军队及其所辖学校的教育,与国民的军事教育等。属国民政府,其佐官有副监二人。
官署名。清末置于各省,掌筹备防务事项。
官名。即“太子左卫率”。
官名。辽朝南面官,崇文馆官员,所掌不详。韩延徽,太祖时为崇文馆大学士。(《辽史·韩延徽传》)官名。辽置,属南面朝官,太祖时韩延徽曾任此职。
宋朝贡院官名。简称编排官、管号官。北宋初年,置编排官兼详定官。真宗天禧三年(1019),始分置。以翰林学士及员外郎以上官兼任,掌编排举人试卷字号及合格举人名次。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初置,亦称编排官、管
官名。简称考功司员外郎。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 (1396) 改考功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 (1644) 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司官
官名。即大予乐令,大予亦作太予。东汉明帝纳曹充议,依《尚书·璇玑钤》文改大(太)乐令置。员一人,秩六百石。职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陈序。有丞一人。乐官名,即大予乐令的省称。大予,也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官署名。又称皇太子位人匠总管府,设于元武宗至大元年(1308),秩正三品,掌皇太子怯怜口人匠造作。设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副总管二员。隶詹事院管辖。英宗至治三年(1313)罢。文宗天历二年(13
官名。春秋战国楚置。掌军政,领兵征战。相当于别国的司马官。《左传·桓公十一年》: “莫敖患之。”杨伯峻注: “莫敖,楚国官名。即司马。此时之莫敖,盖相当大司马之官,但以后楚又另设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