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户房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
明制,巡抚巡察地方时有六种职任,称为巡怃六察。其内容为:清吏治、惩盗贼、肃边政、恤灾黎、进耆老、便人民。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7),置司武昌路(今湖北武汉),监治武昌、岳州等路。二十五年,併入山南湖北道提刑按察司。
武职土官名。清制,贵州省置二人:贵阳府、思南府各一人。
见“作坊”。
官署名。西汉置,属太仆,有长、丞主其事,掌皇帝乘马。官名,汉置,掌养御马。其长官称长,副长官称丞。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
官名。北齐于王国置防阁四人,掌护卫之事。
西汉末年京房为整顿吏治所奏考功课吏法。其法史文不详,惟晋灼述其大意谓:“令丞尉治一县, 崇教化,亡犯法者辄迁。有盗贼三日不发觉,则尉事也。令举之自除,二尉负其辜,率相准如此法”。元帝令朝臣会议,咸以京
官名。南诏官,主仓廪,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置,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属侍从贴职。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学士。官名。见“宣和殿大学士”。
官署名。金朝统领军兵机构。设于诸京。海陵王天德二年 (1150) ,改为本路兵马都总管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