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参军
县特置属吏。南朝时县令亦常加将军之号,惟不置军府,特置参军一职以佐理军务。《宋书·朱龄石传》记龄石“迁武康令,加宁远将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专为刼盗……龄石至县,伪与系祖亲厚,召为参军……斩之。”
县特置属吏。南朝时县令亦常加将军之号,惟不置军府,特置参军一职以佐理军务。《宋书·朱龄石传》记龄石“迁武康令,加宁远将军。……武康人姚系祖招聚亡命,专为刼盗……龄石至县,伪与系祖亲厚,召为参军……斩之。”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原刑部十二属部为清吏司,简称“司”。均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理一省刑名,并带管所分直隶府州、在京衙门。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清吏司为北京清吏司。十八
巡按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见“巡按使公署”。
参见“太子宫正”。
官名。宋初有内衣库副使,后去“内”字。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大中祥符二年 (1009),改尚衣库副使。
官署名。明朝陕西、山西、福建、湖广、四川行都指挥使司的简称。详见“行都指挥使司”。
官名。明朝北京地方行政副长官。永乐元年(1403)置,四人,正三品,协尚书掌管北京行政事务。十八年定都北京,遂罢。洪熙元年(1425)复置,宣德三年(1428)再罢。参见“北京行部”。
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拟智武将军等号; 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武将军等号。
官名。北齐置。参见“僧祗部”。官名。见“典寺署令丞”。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举为掌管专门事务的官员,同提举为提举之副,位在提举之下,与提举共掌其事,多为该官署的副贰长官。如宋朝编修敕令所,其长官为提举,以右丞相兼任,副长官为同提举,以参知政事兼任,掌集诏
即“黄龙府兵马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