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仓曹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主收民租。《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有仓曹掾,《隶释》一六《中部碑》有中仓曹史,似还应有左右或东西曹史。晋代诸县亦置仓曹,有掾与史,见《晋书·职宫志》。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置,主收民租。《两汉金石记》一一《苍颉庙碑侧》有仓曹掾,《隶释》一六《中部碑》有中仓曹史,似还应有左右或东西曹史。晋代诸县亦置仓曹,有掾与史,见《晋书·职宫志》。
官名。秦汉始置右校令丞,三国魏与西晋沿置,东晋与南朝宋齐不设,梁陈复设。北齐太府寺置左校令及丞,而无右校。可能是同东晋南朝之制并右校之职于左校。隋唐改隶将作监,掌供版筑、泥涂、粉刷之事。隋制设令二人,
官署名。清末理藩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掌内外蒙古等地开垦、畜牧、商务、军队、台务、界务等调查事宜。置正管股、副管股各一人,并翻译官等。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属官,佐大司徒卿、小司徒上大夫掌地官府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①官署名。唐高祖武德元年(618)置,掌兵器甲弩制造。太宗贞观(627—649)初,并入少府监为甲弩坊。玄宗开元三年(715)复置,领甲坊、弩坊二署,设使以领其事。十一年复为少府监甲弩坊。十六年于北都
监狱名。唐始置府狱,由府参军事主管,宋代为府院狱。明清称府监,由府司狱司管理。
自秦至西汉,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郡直接中央;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此后州郡仅为互名,如宋代无郡的建置,而常以郡代称州。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兼理司法
官名。清乾隆五十八年特简满大臣一人管理太医院事,地位在院使之上。
官吏泛称。在朝廷执政者称大臣,在君王左右侍御者称小臣。秦以后也沿用作为官吏、百姓对皇帝的自称或作为第一人称的谦称。1、君主属下的官叫“臣”。2、臣对君的自称;百姓对皇帝的自称。3、大臣。4、官吏的泛称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分设于各州,统领马军。设指挥使、副使等职。
官名。唐、宋置,掌廉访民瘼,或置副大使佐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