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民国置,设在国民政府所在地,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其审理为:1、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一审判决之刑事诉讼案件及第二审判决之民事诉讼案件;2、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上告案件;3、非
吏员名。宋置于县,《宋会要辑稿·职官》四八“县令”条谓北宋前期县吏人有“押司”、“录司”、“录事史”、“佐史”四种。不过录司、录事史、佐史三种名称后来很少出现。录司即县录事,录事史与佐史似均为录事的助
① 尚书台(省)别称。《后汉书·郑弘传》:“建初(76—84)初,为尚书令”,“前后所陈有补益王政者,皆著之南宫,以为故事”。《全唐诗》卷三八五张籍《新除水曹郎答白舍人见贺》: “年过五十到南宫,章句
侍卫武官名。南齐始置,主管宫廷武器、禁兵。地位虽低,因侍卫皇帝左右,颇具权势。《南齐书·幸臣传》: “领武官,有制局监,领器杖兵役,亦用寒人被恩幸者。”“制局小司,专典兵力,云陛天居,互设兰锜,羽林精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兼此。见《三国志.步骘传》:“(骘)徙交州刺史,立武中郎将,领武射吏千人,便道南行。明年,追拜使持节、征南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征伐或驻守。《
枢密院简称。
即“分得拨什库”。
官名。即南宫南屯司马,东汉置,属卫尉,领员吏九人,卫士一百零二人,主守卫皇宫平城门。官名,东汉置,属卫尉,掌守护南宫平城门。《后汉书·百官二·卫尉》:“宫掖门,每门司马一人,比千石。本注曰:南宫南屯司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掌随皇帝出朝时捧剑,位居司礼监太监及东厂提督守备等太监之次,属太监中地位极高者。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内府金银。世宗大定二年(1162),从内藏库析出。设都监、同监领库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本把八人,知书二人。清末置为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收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