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厂员

厂员

①清朝泛指矿厂管理机构之成员。②清朝专指直接由官府委派管理矿厂之官役,又称“厂官”。如铜矿中总制金厂之“场主”,掌管出纳之司库,掌管文书之吏胥,掌管稽查弹压之巡役和练役等。

猜你喜欢

  • 官材

    为官才能。《礼记·王制》: “司马辨论官材,论进士之贤者,以告于王而定其论。论定,然后官之。”

  • 内秘书侍御中散

    官名。北魏置,为内秘书属官,由皇帝所信任的侍御中散官充任。《魏书·游明根传》:“(游肇)幼为中书学生,博通经史及苍、雅、林说。高祖初,为内秘书侍御中散。”孝文帝太和(477—499)改制罢。

  • 大林牙院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署。掌文翰之事,相当于南面官之翰林院。设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右林牙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朝官,掌文翰之事。设北面都林牙、北面林牙承旨、北面林牙、左林牙、右林牙等

  • 工科左给事中

    官名。明清工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 (1403—1424)中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 (1661) 定设左、右满、汉各一人。康熙四

  • 廪牺令

    官名。西汉左内史(左冯翊)属官,秩六百石,有丞、尉,掌藏谷养牲以供祭祀,后属大司农。东汉改隶河南尹。东晋初未置,后复置,南朝因之,隶太常。梁位流外三品勋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

  • 任官科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官佐升补官阶、注册给凭,以及陆军各校毕业学生除授官阶等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 民事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司法部。以司长为主官,掌理下列事项:一、民事事项;二、非诉讼事件;三、民事诉讼审判和检察事务;四、公证事项;五、户籍登记事项。

  • 五城御史

    见“巡城御史”。

  • 国史院修撰兼知院事

    官名。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置,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见“国史院”。

  • 副镇抚

    官名。明初掌军事司法的职官。详见“都镇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