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缺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
贡举科目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以王安石贬低《春秋》,特建言设此科。绍圣四年(1097)罢。后废置不常。钦宗靖康元年(1126)再置,次年又废。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年(公元1086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弓箭矢镞的收藏与颁发,为缮人、槀人诸官之长。《周礼·夏官》: “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
官名。辽朝置,北面军官。左皮室军长官。以勋戚及亲信大臣充任。
官名。西晋置,为左、右卫五部督之一,统领虎贲,侍卫皇帝,分属于左、右卫将军。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武贲督。武官名。晋置, 属骁骑将军,掌统特选之兵。
僧官名。各佛教寺院皆置,主持寺务。与上坐、都维那合称寺院三纲。东汉时白马寺以知事主寺务,东晋以后始称寺主。北魏僧令曾为嵩高闲居寺主。宋朝徽宗政和三年 (1113) 禁僧、尼称寺主、院主、庵主等,后遂以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水”。
官名。北周置。《隋书·侯莫陈颖传》:“(颖)迁司武,加振威中大夫。”正五命。官名。三国魏有振威将军,北周置振威中大夫,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隋书·侯莫陈颖传》:“周武帝时,加振威中大夫。”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长官。顺治二年(1645)设律例馆,由皇帝特派王大臣为总裁。乾隆七年(1742)律例馆并入隶刑部,仍设总裁,以刑部尚书、侍郎兼充,无定员。掌修订编审法律条例之事。光绪三十二年
官名。清末驻藏大臣之属官。宣统二年(1910),裁驻藏帮办大臣,置左、右参赞各一人。左参赞驻前藏,秉承办事大臣筹办全藏一切要政。右参赞驻后藏,秉承办事大臣监督亚东等三埠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