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河河道总督
见“江南河道总督”。
见“江南河道总督”。
宦官的泛称。《后汉书·皇甫嵩传》:“且今竖宦群居,同恶如市,上命不行,权归近习,昏主之下,难以久居。”
官名,即骑郎之常侍天子者,也称常侍骑。汉置,属郎中令(光禄勋)。《汉书·李广传》:“广以良家子从军击胡,用善射,杀首虏多,为郎,骑常侍。”注:“师古曰:官为郎,常骑以侍天子,故曰骑常侍。”
官署名。见“户部司”。
将军名号。新莽置。时有诛貉将军阳俊,见《汉书·王莽传》。杂号将军名,西汉末年王莽以阳俊为诛貉将军,掌帅军征伐。见《汉书·王莽传》。
见“盐课提举司提举”。
指东汉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外戚子弟。明帝时崇尚儒学,特为四姓子弟立学,号四姓小侯。以其非列侯,或以年小获封,故称小侯。汉明帝称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四姓子弟为小侯。因其非列侯,故称小侯。《后
官名。北魏置。鲜卑语称兄为阿干,故此职带有自部落联盟时期遗留下来的痕迹。是皇帝身边的亲信侍从,随其出猎、征伐。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无此职。参见《魏书·昭成子孙列传》。
官名,汉置,为郡县佐吏,门下属吏,掌文书。位低于主记室掾。其下有录事史、录事书佐。郡县开设军府者置录事参军。南北朝后只称“录事”。
官署名。清末各省高等审判厅分设机构。光绪三十三年(1907)定四级三审制,省城设高等审判厅,距省城较远的大商埠得设分厅(如天津)。设民、刑各一庭,置推事六人(一人为推事长),并典簿、主簿、录事等。管辖
宋朝提点坑冶铸钱司别称。宋代提点坑冶铸钱司的别称。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