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缮司主事三人,屯田司一人,虞衡、都水二司各二人。所辖,营缮所,龙江、清江二提举司,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瓦屑坝二抽分竹木局。职掌与工部相同。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其属,司务厅,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营缮、都水二司各员外郎一人,后革都水司员外郎,营缮司主事三人,屯田司一人,虞衡、都水二司各二人。所辖,营缮所,龙江、清江二提举司,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瓦屑坝二抽分竹木局。职掌与工部相同。
专职道员名。清初在江苏设置,管理马政,后废。
官名。西魏、北周置。地官部民部中大夫属官,佐县大夫下大夫掌本县事务,下设县正中士。正三命。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定四人,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护军校内委派。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拟伏波将军等号,大通三年 (529) 定制后,班阶略提高,拟光烈将军等号。
官名。金置,秩从八品,掌南京柴炭规运积储之事。佐官有副使,秩正九品。
官名。清朝绿营中于正式名额之外所任命的千总。其职权与千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只正八品。武官名。清制绿营各汛军官中在千总、把总之下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外委千总秩正八品,外委把总秩正九品。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制司所属七科之一。光诸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建设之章制,筹画军队之征兵、配备,负责军队之征发、调集,兼管驻外武官和外国驻华武官等涉外事。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
掌侍御之小臣。(1) 西周置。《诗经·小雅·雨无正》: “曹我亵御,憯憯日瘁”。(2) 西周卫国置。《国语·楚语上》: “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 “居寝有亵御之箴”。
官名。西汉始置,张忠为御史大夫,署孙宝为主簿。魏、晋以来不置,至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复置,员二人。唐朝沿置,员一人,从七品下,掌御史台印及受事发辰,勾稽省署抄目,查其失误。五代因之。宋初沿置,神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