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迁
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明制,官员考满后升任,称为升迁。
清朝宫内刊刻书籍之所。隶内务府。康熙十九年(1680)设武英殿造办处,雍正七年(1729)改称修书处。设管理王大臣,无定员,下设内务府兼管司员二人及正监造员外郎、副监造副内管领、委署主事、库掌、委署库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
官名。明末李自成农民军置。始于明崇祯十六年(1643),农民军攻克承天 (今湖北钟祥等地) 后,李自成用以自称。同年改称新顺王,此称遂不再用。
官名。掌文书,位在正、书令史之上。魏晋南北朝尚书、中书、秘书等官署多置。亦省称主书。中书省初用武官,南朝宋以后改用文吏。北齐唯置于中书省,去“令史”之名。一说陈亦去“令史”名,隋复加令史,唐又除去。魏
官名。北齐置。参见“雍州丝局”。
官署名,清朝西藏的铸钱机关,掌铸钱。见《清会典事例·理藩院·西藏钱制》。
官名。北宋徽宗大观二年(1108)置,从四品,属侍从贴职。官名,宋徽宗大观二年(公元1108年)置,位在学士、直学士之下,掌更直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徽猷阁学士”条。
官制用语。行施政令,执掌政务。《史记·周本纪》:“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大护国仁王寺田产。初为襄阳等处水陆地土人户提领所,成宗大德元年(1297)改为提举司。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