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北枢密院

北枢密院

官署名。辽朝置。亦称“契丹枢密院”,简称“北院”。始置于世宗大同元年(947)。初掌契丹及部族事务,后逐渐成为辽朝政治中心,为辽最高执政官衙。主要管理契丹及其他部族军、政事务。长官为北院枢密使,下设知北院枢密使事、知密枢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同知北院枢密使事、签书北枢密院事等官; 办事官员又有承旨、林牙、贴黄、头子、敞史、郎君、通事、掾史等。下设北枢密院中丞司,纠察百官,有点检中丞司事、总知中丞司事、左、右中丞、同知中丞司事、侍御等官。任职北枢密院者,契丹人居多,但也有部分汉人曾身居北院要职。


官署名,辽朝置。北枢密院视汉官的兵部,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掌之。其官有枢密使、知北院枢密使事、北院枢密副使、知枢密院事、北院枢密副使、知北院枢密副使事等。见《辽史·百官志一》,参看“北院”条。

猜你喜欢

  • 协堂道

    官名。明朝于河南、浙江二省设,为所在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河南、浙江间设协堂道,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清代废。

  • 仁部卿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仁部长官,置一人,居司政下。

  • 钱法侍郎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 内直局

    官署名。隋朝置,以监、副监各二人为正、副长官,下设监殿舍人四人。隶东宫门下坊。唐朝沿置,设监二人、副监二人。掌符玺、衣服、伞扇、几案、笔砚、垣墙等。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监为内直郎、副监为丞。官

  • 司土

    ①殷朝天子六府之一。掌划分土地种类,定税赋等级。参见“六府”。② 即“司徒”。西周金文“司徒”多作“司土”。详“司徒”。③官署名。西魏、北周置。属冬官府。以司土中大夫为长官,下设小司土下大夫、小司土上

  • 御船处管理大臣

    官名。清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置御船处,管理奉宸苑、圆明园、清漪园御舟事务。主官为管理大臣,无固定员额;下设司员、笔帖式、司匠、催长、水手、网户等,掌承应皇帝游幸坐船事务。

  • ①官名。殷周置。武官。掌戍边及征伐。《甲骨文合集》第二七九七二片:“其乎(呼)戍御羌方”。《询簋铭》:“成周走亚、戍。”②地方军事行政机构。南北朝置,多设于边境军事要地。以戍主为长官,下设戍副、戍将、

  • 北左卫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左卫次官,置一人。

  • 总兵官

    官名。① 明之武官。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其上加提督、提调、巡视、备倭等衔,皆随事立名。初期多以公、侯、伯、都督充之,故各有本品。有挂印称将军者,如湖广曰平蛮将军; 有总

  • 永宁寺典作副将

    官名。北魏置。掌管永宁寺的营建事务。《魏书·李彪传》: “(李志)以军功累转后军将军、中散大夫、辅国将军、永宁寺典作副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