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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道

官署名。明初都察院十二道之一。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置监察御史掌其事。建文 (1399—1402) 中罢。成祖即位,复置。永乐元年 (1403) 改北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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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品

    官员的等级,参见“品”。

  • 赤县令

    官名。(1)唐制以县治与京都三府府治同城的县为赤县。京兆府所属有长安、万年二县,河南府所属有河南、洛阳二县,太原府所属有太原、晋阳二县,共为六县。赤县令掌赤县之政令,员额各一人,秩正五品上,高于一般县

  • 备身幢主

    见“备身五职”。

  • 百官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三司度支,掌京朝官、幕职官俸料,祠祭礼物及诸州驿料。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其事归户部。

  • 工部四科

    官署名。明洪武八年 (1375),因事务繁剧,于工部增置,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二人。十三年罢。

  • 料院

    即“粮料院”。

  • 壮烈将军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设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

  • ?

    官名。 战国齐、 燕等国置。 掌量器制作。 参见曹锦炎《释战国陶文中的‘��’》 (《考古》一九八四年第一期)

  • 导客局

    官署名。南朝梁置,为东宫诸局之一。

  • 现审处

    官署名。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乾隆十三年 (1748) 年置,设郎中领其事。下设员外郎、主事等官,皆无定员,由本部堂官酌派。掌理旗民争讼户口田房之案,必须刑讯者,会同刑部审理。光绪三十二年(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