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都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初以临潢府为北京,设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路转运司。三年罢。贞元元年(1153)以大定府为北京后,设于大定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都勾判官、户籍判官等职。
官署名。金朝置。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初以临潢府为北京,设司,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北京为临潢府路,以北京都转运司为临潢路转运司。三年罢。贞元元年(1153)以大定府为北京后,设于大定府。长官为转运使,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都勾判官、户籍判官等职。
官署名。辽朝置,为南面京官。
官署名。辽朝置。统领小室韦部军,长官为详稳,下设都监等官。属北面边防官西北路总领司。
武官名。辽置,见“辽阳大都督府”。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炭库令”。
官名。北魏末、东魏各州置,负责城防等军事事务。员数可在一人以上。见《北齐书·窦泰传》、《韩轨传》。官名。北魏置。详“镇副将”条。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北迁后临时设置, 见“南京留守府”。
官名。东汉魏晋南北朝为守宫令副贰,北齐、隋、唐为守宫署次官。唐朝正九品下。官名,东汉、魏、晋、南北朝、隋、唐皆置,为守宫令之副,佐令掌御用笔墨纸砚、封泥及尚书财用诸物。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雍正元年(1723)设。主鞠讯囚禁。五年,定于原有十四司内择选满、汉司官各三人,专掌该司事务。乾隆六年(1741),改为奉天清吏司。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
官署名。宋初置,掌供给皇帝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二人主管。后废。官库名。宋置,掌供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设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后罢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