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衣摆牙喇
满语。指清朝由内府佐领之精兵组成的“护军”。
满语。指清朝由内府佐领之精兵组成的“护军”。
宋朝军职名。神宗实行将兵法后,每将之下分设部一级编制单位,以部将为统兵官。官名,汉置,军部之下统帅一部的小将,掌奉命领兵作战。《后汉书·邓寇列传》:“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于颍川,恂捕得系狱。”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四川道之职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设掌印御
即朝廷发给官员作为俸饷之银两, 如清朝亲王年俸银一万两,世子年俸银六千两。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部署司副长官,佐南院都部署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官名。辽置,为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见“南院都部署司”。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始置。设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曹清吏司,各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及照磨、检校、司狱等。品秩同于六部,职掌略同于布政司。十八年迁都北京,遂罢。
官名。清朝火器营之最高长官。额设一人,于火器营总统大臣内特简。掌内外火器营之政令。
官名。金置,带领甲军以弹压河工。《金史·河渠志》载:“明昌四年(公元1193年)敕都水监官提控修筑黄河堤及令大名府差正千户一员,部甲军二百人弹压勾当”。
官名。隋置,见“王府骑曹参军事”。
官名。唐朝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郊社署次官,隶太常寺,各置一员,从八品上。
官名。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任命商务大臣,次年任命会办商务大臣。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成立“商部”,参见该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