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勒留官

勒留官

宋朝在京诸司吏人任职年满,应出职授官而复令留司继续任吏职; 或在任差遣得替后,归本司祗应者,称勒留官。勒留官依一定选限,可出职授官。


宋承唐制,在京诸司任满有出职资格的吏人仍命留任或已出职得差遣的吏人,在其任差遣有人接替后仍命其回本司祗应,称为勒留。此种被勒留的吏人称为勒留官,仍可依一定选限出职。

猜你喜欢

  • 进士科

    贡举科目名。隋朝始置。唐朝尤贵此科,其得人亦为最盛,应此科者试诗、赋及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 策通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甲第,从九品上; 乙第,从九品下。后以箴论表赞,代诗赋试策三道。

  • 叶尔仓巴

    官名。清朝西藏地方政府官员之一。隶于噶伦。掌理粮务之事。前藏设二人,为五品官。后藏设一人,为四品虚衔。

  • 隆州转运司

    参见“济州路转运司”。

  • 拽刺军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拽刺军。设详稳等职。

  • 宫卿

    官名。①大长秋别称。《后汉书·定者传》:“(郑众)遂享分土之封,超登宫卿之位。”李贤注:“宫卿谓为大长秋也。”②太子左庶子别称。《旧唐书·李纲传》: “左庶子唐令则自请奏琵琶”,“纲白勇曰:‘令则身任

  • 护乌桓司马

    官名,汉置,为护乌桓校尉之属官,俸六百石,掌领兵马。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 浙江军政府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浙江省军政机关。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元月制定的《中华民国浙江省约法》中规定,浙江军政府以都督及其任命的政务员、议会、法院三部分组成。依照元年制定的《浙江都督府官制》(七月修正

  • 大都诸色人匠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随路诸色民匠都总管府下,掌仁宗潜邸工匠。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备身幢主

    见“备身五职”。

  • 司令官

    陆海空军,在作战、防守、戒严、操练时,以高级军官发布号令者,称司令官。其办公机关称司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