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监督
见“监督”。
见“监督”。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参见“大选”。
阶官名。金朝置,为内侍阶官,属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二阶,秩正九品上。元朝沿置,属十四阶第十二阶,从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上,称司阍郎。掌把守宫殿门。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钟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磐师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分别掌教乐器中的钟磐之属。北周综此二职于春官府乐部中大夫之下置司钟磐中士,正二命;司钟磬下士,正一命。掌教奏钟磬之乐。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货赂置,北周沿置。秩官府宾部中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货赂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明初所置武德、龙骧、豹韬、飞熊、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的总称。各设指挥使、同知指挥使、副使等官,掌轮番宿卫,以护卫宫禁。后增至二
官署名。简称“都司”。明初置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八年改置。多置于各省,掌一方之军政,分隶五军都督府,而听命于兵部。设都指挥使一人,都指挥同知二人,都指挥佥事四人为长官。以流官或世官充任,其属有经历司,设
勋官号。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 改上大将军为之,置为十转勋官,比正三品。宋朝为第三等勋官,秩正三品。金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三品。元朝为第三阶勋官,正二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三阶武勋,正二品,再考称
官名。北宋河北、河东、陕西路有义勇乡兵,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提举官,四年罢。
即上仪同大将军、上仪同三司的简称。
因犯罪而罚处劳役的官吏。被降职或处罚的官吏,罪轻的派往远方,罪重的充劳役。《汉书·武帝纪》:“(元狩三年)发谪吏穿昆明池。”注:“师古曰:谪吏,吏有罪者,罚而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