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孔目
即“副孔目官”。
即“副孔目官”。
见“都史”。
官署名。清置,属内务府。掌饲养鹰狗,以备围猎。设管理事务三人,以王公、御前大臣、侍卫等官充任;协办事务兼“鹰上”统领二人(副都统一人,二等侍卫一人),正副头领各五人,笔帖式三人。所属有内外养狗处。内养
官署名。隋朝太府寺置,有令二员、丞四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隶少府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掌冶方署置,令一员、丞二员,掌冶铸金银铜铁及涂饰玻璃玉作; 另有监作、典事等。北宋存其官名而无职
官名。即“广东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见“参议”。
官名。北魏置。掌管羌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北齐沿置,从三品。
官吏泛称。在朝廷执政者称大臣,在君王左右侍御者称小臣。秦以后也沿用作为官吏、百姓对皇帝的自称或作为第一人称的谦称。1、君主属下的官叫“臣”。2、臣对君的自称;百姓对皇帝的自称。3、大臣。4、官吏的泛称
官名。春秋战国时置。《吕氏春秋·季夏纪》:“令渔师伐蛟取鼍,升龟取鼋”。高诱注: “渔师,掌渔官也。”唐朝都水监河渠署置长上渔师十人,短番渔师、明资渔师百二十人。官名,掌鱼。《吕氏春秋·季夏纪》:“是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八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右军都督府,五城兵马司,在京留守右等八卫、荆、襄、楚三府长史司,宣州等五卫等处
① 《周礼》官名。春官之属。中士二人,下士四人。一说为周朝置。《周礼·春官·典祀》:“掌外祀之兆守皆有域,掌其政令。若以时祭祀,则帅其属而修除,征役于司隶而役之。”郑玄注: “外祀,谓所祀于四郊者。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