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 “检正五房公事”。
即“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元置,《元史·河渠志一》载:“至元三年(公元1266年)七月六日都水监言:‘运河二千余里,漕公私物货,为利甚大。自兵兴以来,失于修治。……’部议以滨河州县佐贰之官兼河防事,于各地分巡视,如有阙破
吏名。辽朝北枢密院吏员,在北院郎君下。官名。辽置。属北枢密院,以熟悉华俗、精通华语之人为之,掌通译语言之事。
官名。清朝各省铸钱局主官之统称。掌理各直省鼓铸事宜。直省设局者十六处,除宝苏局、宝浙局设官二人外,其余皆设一人管理,分别由布政使于所属官员中派委。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巡行邦国结好诸侯。《周礼·秋官》: “掌交,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徒三十有二人”,“掌以节与币巡邦国之诸侯,及其万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虑,使咸知王之好恶
官名。唐朝始置。集贤院有知检讨官。宋朝崇文院、史馆均置,以他官兼任,掌修国史。北宋末年讲议司、南宋初年修政局亦置。明清为翰林院史官,位次于编修,从七品。掌撰述记载,修纂国史。一般由三甲进士留馆者充任,
官名。国民党政府置,属“县司法处”,见该条。
满语官署名。汉译作“内务府总管衙门”。
官名。北魏末及东、西魏沿置。统领主帅身边的侍卫军士。《北齐书·步大汗萨传》:“(尔朱)荣死后,从尔朱兆入洛,补帐内大都督,从兆拒战于韩陵。兆败,萨以所部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