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置,出盐多的郡县置盐官令,或称盐令,掌收盐税。《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凡郡县出盐多者置盐官,主盐税。”“随事广狭置令、长及丞。秩次皆如县道。”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审计部,其地位次于审计。见“审计部”。
官名。明朝各卫镇抚司设,二人,从五品,掌本卫军士之事。
官名。清末禁卫军训练处长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三人,特简,王大臣充。掌禁卫军的筹办、训练与管理事宜。宣统三年(1911)减为一人,更名禁卫军总统。民国初年裁。官名。清置,为禁卫军训练处的长官
官名。北齐置,太宰署长官,亦称太宰令。从九品。
官名。明朝鸿胪寺副长官。分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佐寺卿掌朝会、宾客、吉凶礼仪之事。建文(1399—1402)时曾升为正五品,成祖即位,复旧制。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管市场的官吏。《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引王引之说: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政区名。(1)西周和春秋时期设于国中的四
见“互管佐领”。
官名。元代置于户部所属京师二十二仓,正七品,监督粮食出纳之事。参见“京师二十二仓”。
官名。东汉末州牧属官,见《隶释》一一《巴郡太守樊敏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