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作监
官名,东汉置,为少府属官,掌监别作。《后汉书·百官三》:“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官名,东汉置,为少府属官,掌监别作。《后汉书·百官三》:“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官署名。清末资政院所属机构。宣统二年(1910)设。掌本院文牍、会计、记载议事录及一切庶务。置秘书长一人,一、二、三等秘书官各四人。下设机要、议事、速记、庶务四科及图书室一所。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笔帖式充任。掌满、汉文翻译。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即支撑社稷的重臣,也称社稷之臣。《孟子·尽心上》:“有安社稷臣者,以安社稷为悦者也。”《荀子·臣道》:“故谏、争、辅、拂之人,社稷之臣也,国君之宝也。”《汉书·爰盎传》:“降侯所谓功臣,非社稷臣。社稷
官名。北魏置,为内廷派驻尚书省南部曹监察政务的官员。地位较南部给事为高。《魏书·李冲传》: (冲)迁内秘书令、南部给事中”,“迁中书令,加散骑常侍,给事中如故。寻转南部尚书。”孝文帝太和(477—49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掌警卫天王之事,官阶为职同检点。依二十四节气命,其名称自立春侍卫至大寒侍卫,又各分正副,共四十二人。
官署名。汉朝郡府职事机构,指贼曹、决曹。《汉书·萧望之传》: “传召茂陵令诣后曹,当以职事对。”颜师古注引如淳曰: “贼曹、决曹皆后曹。”官署名,即贼曹、决曹。《汉书·萧育传》:“后为茂陵令,会课,育
官名。清末置,左右侍郎各一人,为农工商部副长官。见“农工商部”。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周置,掌星历算数,世承其业。《史记·历书》:“幽、厉之后,周室微,陪臣执政,史不记时,君不告朔,故畴人子弟分散,或在诸夏,或在夷狄。”注:“《集解》如淳曰:家业世世相传为畴。律,年二十三传之畴官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后,礼部置。掌皇后、皇子、公主、亲王、诸妃以上圣节大礼恩泽,公主降嫁及宗室冠葬,试经艺,图书,奉使押赐外国事,点磨所辖官署文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