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虞部司
官名。宋初置,见“虞部司”。
官名。宋初置,见“虞部司”。
① 奉命出使者尊称。② 汉朝对州刺史之尊称。三国、晋朝沿用。用以对州郡长官之尊称。《三国志· 蜀志· 先主传》: “曹公从容谓先主曰: ‘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按刘备时为豫州牧。后世因之。1、
流外官名。唐置,属太子内坊,员额六人,秩流外五品,主序导宾客。
官名。清朝都察院属官。初,十五道中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西、陕西六道授给印信,其掌印者称掌道,一般监察御史称协道;湖广、江西、福建、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八道为不给印的空衔坐道,由六道掌道
官名。即“太子内坊丞直”。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粮食部,职掌分配所征收的粮食于消费市场。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①南北朝时少数民族首领的称号。《魏书·太宗纪》神瑞二年(415): “二月丁亥,大飨于西宫,赐附国大、渠帅朝岁首者缯帛金罽各有差。”②满语“Da”之音译,意为“头目”、“首领”,清朝常用作官名。多译为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或司农寺。掌造曲(麴)以供内酒库酿酒之用,并出卖以供市场之需。有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或内侍充任。
官制用语。清朝对满洲、蒙古、汉军无“出身”而入仕者之称呼。拜唐阿、亲军前锋、护军领催就文职者亦视于此。其入仕不准考取中书、笔帖式。
对州长官的尊称。《三国志·蜀书·秦宓传》:“贫贱困苦,亦何时可以终身,卞和炫玉以耀世,宜一来,与州尊相见。”
官员考评制度。亦称案剧、理剧。始见于汉。因郡县治理有难易之别,故分为剧、平,以作为察举科目。《汉书·陈遵传》:“举能治三辅剧县,补郁夷令。”明朝定为评定官员能力标准之一。凡能治理雄剧难治府州县者,称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