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水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水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水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齐太庙署令所属,掌五郊群神事。
官名。署之长官。明、清光禄寺所属大官、珍馐、良醢、掌醢四署设。明朝每署设一人,清朝每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从六品。清朝乐部所属神乐署设一人,和声署设满、汉各一人,均为正六品。分掌各署事。详见各署正条。
官名。民国初年置国务院,设国务总理,协助大总统处理政务,担任国务会议议长,对外代表国务院,副署大总统一切命令。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国务院的首长。《临时约法》时期政府实行内阁制,国务总理是实际的行政首
汉代卫尉可属的低级武官。掌执循以司警卫,孔丛曾任此职。见《汉书·功臣表》。
官名。北齐始于太子家令寺置典仓署,有令及丞,又别领园丞。隋唐沿置,唐制,令一人,从八品下;丞二人,从九品下;掌九谷入藏及醯醢、庶羞、器皿、灯烛之事。下设园丞二人,典事六人。
官名。北魏置,协掌尚书省仪曹事务。隶仪曹尚书。《魏书·李韶传》:“除仪曹令,时修改车服及羽仪制度,皆令韶典焉。”
代行大司马之职,主武事,掌征伐。《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乃拜光武行大司马,持节过河。”参看“大司马”条。
辽朝地方行政建制,有府一级机构,除五京留守司所在地之府外,黄龙府、兴中府地位又略高于其他府,称南面大蕃府。
官名。南齐置,州郡属官。职掌伴送离任长官至其他任所或京师,多由长官亲信担任。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会福总管府,掌江淮地区大护国仁王寺田产。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七年(1290)。置达鲁花赤、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