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四方馆事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官名。宋置,见“四方馆”。
明清对地方各级长官之统称。如布政使、知府、知县等。以其主管一级政府之政务,有僚属,且所用印为正方形,故名。简称“正印”。明清制度,正规职官用的印为正方形的,称正印,因此,称正规官员为正印官;临时委派的
官名。明置,为良牧署正副主官。见“良牧署”。
北齐诸公、都督府僚属名。掌左户曹事务。
参见“右主客郎”。
见“十飙将军”。
参见“太子内直备身五职”。
即“详断官”。
官署名。宋朝置,掌后苑所属房廊,寄囤蔡河商人所运谷物,存放淮浙江湖六路运到货物。
官名。宋朝诸城寨皆置,掌勾考簿书并通治民事。
清代县衙内部科房之一,设经承,掌理财务、田亩、粮租、契税、杂税及盐务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