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司门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司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署名。辽北面军官。辖凤军。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中书五房之一。掌文武升朝官及刺史以上少尹、上佐、卫佐、技术官、堂后官进奏,除授知州、通判差遣之事,设堂后官一人领之。
选官制度。唐朝前期,参加吏部或兵部主持铨试的选人分为三组,尚书一人主持六、七品选,称作尚书铨; 侍郎二人分为两组,主持八、九品选,分别称作中铨和东铨,故曰三铨。睿宗景云(710—711)时始通其品而铨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三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刑部、应天府、在京虎贲左等八卫,及直隶延庆州、开平中屯卫。清顺治元年(1644
官名。城局 (贼曹) 长官。北魏公府、将军府置,从六品上至从八品上。北齐公府、将军府、州府置,从六品上至从七品上。隋朝亲王、大将军、柱国等府置,正七品上至视正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城局书
官名。北周置。《隋书·于仲文传》:“及宣帝嗣位,(于玺)转右勋曹中大夫。”正五命。
即设科射策。汉朝选官考试的一种方法。其法,将试题书于简策,按难易分为甲、乙两科,或甲、乙、丙三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应试者任意取策,不得更换。主考者依其答案评定优劣。主要行于太学,岁试博士弟子;其次
仓库名,汉置,设在京城,各地均输官运来的粮食都存放在这里。《盐铁论·本议》:“开委府于京师,以笼货物,贱即买,贵即卖,是以县官不失实,商贾无所贸利。”
见“作坊使”。官名。宋置,见“作坊使”。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为国用司长官,以宰相兼任,总管国家财政。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三年(1207)废。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为制国用使司长官,以中书平章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