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刑科右给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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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丞杂

    御史中丞与侍御史知杂事(知杂侍御史)合称。

  • 掌囚中士、下士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掌拘囚罪犯。北周依《周礼》置掌囚中士,正二命;掌囚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 典北水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水”。

  • 典府长

    官名。隋朝诸王国置,各一员。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正九品下,掌府内杂事。

  • 右司驭

    见“司驭中大夫”。

  • 公府左户曹

    公府诸曹之一。东汉太尉府置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事。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置左户曹,设兼左户行参军以主之。

  • 知顿使

    官名。唐置,掌皇帝出巡时布置安排中途食宿之所,由大臣担任,为临时性的。也称置顿使。见《历代职官简释·知顿使》。

  • 医待诏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董贤传》。

  • 三卫中郎

    官名。①宋朝亲卫、勋卫、翊卫等三卫副长官,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员二人,品秩同朝议大夫。②宋朝亲卫中郎、勋卫中郎、翊卫中郎合称。徽宗崇宁四年置,凡四十员。五年,皆罢。参见“三卫官”。武职侍从官名

  • 会同馆大使、副使

    官名。见“会同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