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分司

分司

①唐、宋官职名。唐朝于东都洛阳分设略同于京师之官府,于此任官者称“分司”。除分司御史有监察之责外,其他分司官员均属闲散之职。宋朝沿唐制,于西、南、北三京设。多用以安置老疾不任吏事者或责降官员。自哲宗元祐元年(1086)起,自请分司者皆许带职事官。②南宋各路坑冶司、总领所、财用司、茶盐司等在某些州、县设置的分支机构亦称“分司”,各设干办官等。明、清分管督察各盐场之“盐务分司”亦简称“分司”。③ 清朝巡检之别称。

猜你喜欢

  • 侍正府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二品。设于文宗至顺二年 (1331),掌内廷近侍之事,领四怯薛速古儿赤四百人、奉御二十四员及拱卫直都指挥使司。官署名。元置,掌内廷近侍之事。其官有侍正(正二品)、同知、佥府、侍判、

  • 云南科

    官署名。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一人。

  • 文绣署

    官署名。金朝置,属少府监。掌织绣和制作皇帝、后妃所用服饰、烛笼照道、花卉等。设令、丞、直长等职,秩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贞祐二年 (1214)唯设官一员。辖有绣工、都绣头各一人,副绣头四人,女四百九

  • 备身正副督

    武官名。北齐置,属领左右府,掌宿卫侍从。

  • 左奉裕卫

    官署名。即太子左内率府,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左内率府。

  • 编制司

    官署名。清末置,属法部。掌京外奏咨减等盗犯,定地编发给官兵为奴事项及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刑事、民事案件。设官有郎中三人,员外郎、主事各四人。司内分设奉天、吉江、山

  • 左宰

    官名。春秋时鲁国置。君主近侍大臣。《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季氏以公鉏为马正”, “(公鉏)又出为公左宰”。官名。春秋时鲁国设置,《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说:“故公鉏氏富,又出为公左宰。”即出仕于鲁君,

  • 并省尚书令

    官名。北齐置。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其职掌与“尚书令”略同。官名。并州是北齐的建国基地,后来北齐虽建都于邺,而并州仍置尚书省,称为“并省”,设令及仆射等官。尚书令是尚书省的长官,其职权甚重,类

  • 告宁

    官吏请假奔丧。《后汉书·陈忠传》:“光武皇帝纪告宁之典。”参看“告”条。秦汉时官吏休谒之名。《汉书·高帝纪》“高祖尝告归之田”注:“李斐曰:‘休谒之名, 吉曰告, 凶曰宁。’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

  • 水利局

    官署名。民国初,中央设水利局,各地方设分局,掌管水利、沿岸垦辟及河道疏浚等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