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职法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宋代吏人授官的一项规定。即“年劳补官法”,见该条。
见“互管佐领”。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二年一更代,无定员。掌收本部四百余顷田亩地租,以为添补养廉之用。所征钱币转输养廉处。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仿《周礼》羊人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下设典羊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羊人”。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右猛贲次官,置一人。
官名。西晋武帝泰始 (265—274)初置,与后军、左军、右军将军合称四军将军,各领营兵千人,是护卫皇帝宫禁的主要禁军将领之一。员一人,四品。东晋初犹领营兵,哀帝兴宁二年 (364),因不领营兵,罢。
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即办理外交行政之总机构。光绪二十七年(1901),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设。班列各部之首。掌管对外交涉。置总理亲王、会办尚书、兼会办左、右侍郎,各一人。改总办章京为左、右丞
见“湖广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也写作“雍太祝丞”。西汉置,佐太祝令读祝及迎送神灵。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参看“廱太宰”、“廱太祝令”条。
汉朝皇帝近侍的冠饰。经常与貂尾并用,称为貂珰。据《后汉书·舆服志》,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参见“貂珰”。
南宋时低级吏员的组织。其所属成员统称为小使,分为上名、手分、贴司三个等次。县的主吏——典书、押司可保举品行端正不曾犯赃私罪的手分、贴司三两人就编录司习学,遇编录司有阙,由县上报到州,州委派官员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