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使俄国大臣
官名。清朝光绪四年(1878)设。正二品。六年,驻英大臣兼。十三年,驻俄兼德、奥、荷。二十二年后,不兼德、荷、奥。宣统三年(1911),兼瑞典。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海参崴交涉商务委员等。
官名。清朝光绪四年(1878)设。正二品。六年,驻英大臣兼。十三年,驻俄兼德、奥、荷。二十二年后,不兼德、荷、奥。宣统三年(1911),兼瑞典。辖二等、三等参赞各一人,二等、三等通译官各一人,一等、二等书记官各一人,商务委员一人,海参崴交涉商务委员等。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①国立儒学最高学府。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置,隶太常,设国子祭酒、博士各一员,助教十五员,以儒学经典教授生徒。东晋时,博士、助教员数时有增减。南朝宋置国子祭酒一员、国子博士二员、国子助教十员
官名。周朝宫内侍御小臣。《左传·襄公九年》:“令司宫、巷伯儆宫。”杜预注:“司宫,阉臣; 巷伯,寺人,皆掌宫内之事。”官名。掌宫内门道。《左传·襄公九年》:“令司宫巷伯儆宫。”注:“司宫,奄臣;巷伯,
官名。东汉光武帝建武九年(后33)初置。官名,东汉建武九年初置,掌屯卫兵。《后汉书·光武帝纪》:“三月辛亥,初置青巾左校尉官。”
官署名。金朝置,属太府监。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设使、副使主司事,秩从八品、正九品。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市买局。
审判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高等分庭暂行条例》规定,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其设置或废止,均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羽人下士二人,掌征收羽翮于山泽之农。北周依《周礼》置掌禽中士,正二命;掌禽下士,正一命。属地官府虞部下大夫。
官名。三国吴置。协助东观令校书修史。《晋书·周处传》:“仕吴为东观左丞。”官名,三国时吴置,掌佐助东观令校书、修史。《晋书·周处传》:“(周)处遂励志,好学而有文思,志存义烈,言必忠信,克已期年,州府
官名。西汉始置,属王国郎中令。侍从王的左右,备顾问应对。《汉书·龚舍传》说:“楚王入朝,闻舍高名,聘舍为常侍”。三国魏沿置,秩第八品。晋与南朝宋齐分设左右常侍,梁陈称常侍官。北魏、北齐亦置王国常侍。隋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改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