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大臣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农工商部尚书设。并作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参加阁议。
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员额一人。见“农工商部”。
官名。清末农工商部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农工商部尚书设。并作为国务大臣。一人,从一品,特简。掌理本部事务,参加阁议。
官名。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改农工商部尚书为农工商大臣,员额一人。见“农工商部”。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曹操置,三国魏沿之。时将入居塞内的南匈奴分为左、右、南、北、中五部,各部立其中贵者为帅,选汉人为司马以监督之。魏末改“中部都尉”。一说西晋武帝太康(280—289
官名。即国子博士,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国子博士。
官名。清末高等与京师地方审判厅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后京师、各省设高等与地方审判厅、始置。每厅一人,京师高等厅正四品,省高等厅及京师地方厅从四品,请简。掌督领本厅各员行使审判事宜,并监察下级审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官名。元置,员额四人,掌户部会计核算之事。
官吏的俸禄。又指在官食禄。《论语·宪问》:“邦有道,谷; 邦无道,谷,耻也。”
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即“八股文,”见该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秋官府蕃部中大夫属官,佐蕃部中大夫、小蕃部下大夫掌诸侯朝觐的礼仪。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蕃部次官。宣帝即位,复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李宪墓志》: “(李宪)年十有二,为秘书内小。”(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集释》图版二九二)参见“内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