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军祭酒

军祭酒

即“军师祭酒”。晋朝避讳改。


官名,即军师祭酒的简称,晋朝人编写《三国志》时,为避司马师讳,故意省去“”字。掌参谋军事。东汉末年曹操置,蜀也置。《三国志·蜀书·来敏传》:“丞相亮住汉中,请为军祭酒、辅军将军。”

猜你喜欢

  • 榷茶使

    官名。唐文宗大和九年(825) 置,以宰相、诸道盐铁、转运使王涯为之,总榷茶利,徙民茶树于官场,焚其旧积,天下大怨。及王涯遭诛,以右仆射令狐楚代为盐铁使兼榷茶使,复令纳榷,加价而已。开成元年(836)

  • 举叙司郎中

    官名。清末法部举叙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 承奉班都知

    官名。金置,属閤门司。秩正七品,掌总率本班承奉之事。

  • 制授

    唐制,除受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称制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 太常寺典簿厅典簿

    官名。明清太常寺置典簿厅,有典簿,明制员额二人,清制有满汉典簿各一人,管理本寺吏员人役之事。凡坛庙官、乐生、舞生、执事生的补充,厨役的分派均为其所掌,并辖祭器科。

  • 缮写人

    吏名。清置于八旗都统衙门抄写章奏文移。

  • 金耀门书库

    见“文书库”。

  • 资政院

    官署名。清末中央咨议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宣布增设,次年设总裁筹办。宣统二年(1910)正式成立。掌议决国家预决算、税法、公债、法律(宪法除外),并其他奉旨交议事件。宣统三年九月,短时代行议会

  • 军衡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陆军军官之班秩、阶品、封赠、袭荫,以及官佐之任职,凡军官、官佐并领其籍。辖任官、赏赉、考绩、旗务四科。置司长一人掌司事,下设科长四人,科员四十

  • 南京都察院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迁都北京后于南京留置。设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右佥都御史各一人,不设左职。下设司务、经历、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十三道监察御史,员数少于北京。嘉靖(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