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司司长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为地方法院的主官, 见“地方法院”。
官名。即太子正字,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置,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复名正字。参见“正字”。官名。见“太子正字”。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司长官,员一人,掌木工之政令。下设小司木下大夫、小司木上士以佐其职,领车工中士、角工中士、彝工中士、器工中士、弓工中士、箭工中士、庐工中士等官属。
官名。北魏初置,拓跋珪天兴四年(401)省。《魏书·官氏志》: “罢外兰台御史,总属内省。”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长才类科目。大足元年(公元701年)诏举,崔翘等二人及第。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水利之事。叶尔羌等地设五品伯克三人。伊犁、叶尔羌属之英额齐盘等处设六品伯克十三人。和阗、喀喇沙尔等处设七品伯克三十二人。官名。清朝在新疆设的地方官员,掌管水利。参看“伯克
官名。即骑曹参军事。官名。全称为骑曹参军事,简称为骑曹参军。隋、唐皆置。《新唐书·百官四上·骑曹参军事》:“骑曹参军事,掌外府杂畜簿帐、牧养之事。”参看“骑兵参军”条。
吏名。宋朝宗正寺、大理寺、太常寺置,位在胥史下。吏员名。宋置于各寺监,承长官之命,掌办本衙署事务。其地位在胥长、胥史之下。
官名。春秋战国置。膳宰副佐。掌进献饮食。《仪礼·燕礼》: “羞卿者,小膳宰也”,“凡荐与羞者,小膳宰也。”郑玄注: “膳宰之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