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侍读学士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额设满四人、蒙古二人、汉二人。分隶于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秩从四品。掌章奏翻译、校阅等事。满、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鸿胪寺少卿、六科给事中、都察院御史及理事官、郎中等官升用,蒙古缺以蒙古给事中、御史、郎中等升,亦均可由内阁侍读、中书补授。初兼太常寺卿衔,后停。
官名。清代内阁设此官。虽名侍读,实不掌侍读,而掌典校本章,总稽翻译。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官名。清朝内阁之属官。康熙九年(1670),改内三院侍读学士设。额设满四人、蒙古二人、汉二人。分隶于满本房、汉本房、蒙古房各机构理事。秩从四品。掌章奏翻译、校阅等事。满、汉缺以通政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鸿胪寺少卿、六科给事中、都察院御史及理事官、郎中等官升用,蒙古缺以蒙古给事中、御史、郎中等升,亦均可由内阁侍读、中书补授。初兼太常寺卿衔,后停。
官名。清代内阁设此官。虽名侍读,实不掌侍读,而掌典校本章,总稽翻译。见《清史稿·职官一·内阁》。
命妇封号名。宋朝置,以封执政、东宫三太、文武二品、御史大夫、六尚书、两省侍郎、太常卿、留守、节度使、诸卫上将军、嗣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之妻。徽宗政和二年(1112),规定执政以上官之妻始得此封。
允许旗入官员改变旗籍,为清代褒奖官员方式之一。如镶白旗人高其位因功授文渊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加太子太傅,改隶镶黄旗。
即升阶,为官员升迁的方式之一。明制,凡官员每次考满,政绩为上等者,均予升阶。如礼部尚书叶向高以三考称职,晋升为文渊阁大学士,其官阶上升一等。
监狱名。梁武帝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号廷尉狱为北狱。陈制同梁。参见“廷尉狱”。
东宫武官名。南朝梁置,分属左右卫,掌东宫护卫。
官名。新莽末更始帝所置。《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年(26): “更始复汉将军邓晔、辅汉将军于匡降,皆复爵位。”后省。三国蜀复置,权任很重。李严自此拜尚书令。十六国汉亦任石勒为之。杂号将军名,东汉置,
官名,清朝末年置,掌主交通政令,汽行舟车,电达文语,无所不综,以利民用。其属船政司部中掌议船律,兼司营闢厂坞,测量沙线。路政司郎中掌议路律,兼司厘定轨制,规画路线。电政司郎中掌议电律,兼司官商局则例,
官名。即河堤谒者,唐初都水监置,太宗贞观 (627—649) 初改名河堤谒者。参见 “河堤谒者”。官名。汉朝设此官,掌保护河堤等事。瞿蜕園《历代职官简释》:“汉代有河堤使者,与都水使者,河堤都尉、河堤
官名。简称武选司员外郎。明清兵部武选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马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雍正五年(1727)定制六人,满洲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七班,代旧振威将军; 普通六年 (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五班。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第七班,代旧振威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