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属官,统禁军骁骑之士,负责皇帝临朝及出行的侍卫。下设右骁骑率中士、右骁骑倅长下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渤海国左六司忠部属官,位郎中下。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员额一人,为行政院的副长官。参见“行政院院长”。
见“御仗五职”。
官制用语。宋朝对官员的一种处分。若官员罪在编管以上,则追毁其有出身以来文字,除名降为平民,称为勒停,又称停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犯罪即勒令停职,称为勒停或停任。
官署名。秩正三品,隶上都留守司。设于元仁宗延祐三年(1315)。掌守护察罕脑儿 (今河北张北县囫囵淖)行宫(又称西凉亭)及行营供办之事。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副总管各一员。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二年(公
官名,郡县水池鱼利多者置此官,掌平水收渔税。见《后汉书·百官志》。
爵名。南朝宋、北朝魏“男”爵等级之一,不食封。见《宋书·庾悦传》、《魏书·费于传》。
官名。明朝光禄寺大官署副长官。洪武八年(1375)始置,初置一人,后改四人,从七品,协署正掌供祭祀及宫廷筵膳等事。清朝设二人,俱由满人担任,初定为六品,康熙九年 (1670) 定为从七品。
官署名。宋太宗时于三司临时置,掌清理了结旧帐。参见“三司帐籍司”。官署名。宋太宗时三司暂设机构,掌清理旧帐,事毕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