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

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

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分为内城中分厅、内城东分厅、内城南分厅、内城西分厅、内城北分厅。各分厅以知事一人为主官,正五品,总理本分厅事务。各分厅内部分设三课六所,以分理众务。总务课,掌警事、机要、文牍、支应、统计等事;警务课,掌护卫、治安、正俗、刑事、外事保卫、户籍、营业、建筑、交通等事;卫生课,掌清道、防疫、医务、医学等事,各设课长一人,正六品;副课长一人,正七品;课员二至四人,八、九品;书记官四至八人,正九品;司书生八人。事务所,掌收发文件,押解人犯、管理杂务、马匹等事。巡查所,掌各区巡查岗线,救护火灾,弹压暴动,保护中外大员等事;刑事巡查所,掌密查、侦察事件,检查广告、传单、集会演说等事;守卫所,掌站岗守卫,接受诉讼呈状等事;拘留所,掌看管违警人犯、查验人犯、物件等事;清道所,掌管理清道、厕所、清道器具等事。各所设巡官、巡长、巡警等员。内城各分厅之下设区:中分厅设六区,东分厅设五区,南分厅设五区,西分厅设五区,北分厅设五区,设区官一人,以七品警官充任;区副一人,以八品警官充任;警官一人,以九品警官充任;司书生一人,巡官二至四人,巡长十至十二人,巡警一百二十人至一百三十人,分理本区事务。总厅改隶民政部后,下辖三个分厅,即内城中分厅、内城左分厅与内城右分厅。各厅分设四课六所:总务、卫生两科职掌如旧。改警务科为行政科,掌护卫、治安、正俗、外事、户籍、营业、建筑、交通等事。增设司法课,掌刑事、警法等事。六所名称、职掌如旧。各厅之下的分区亦有变动:内城中分厅设五区,左右分厅各设四区。各区设官如旧。惟改各区直辖于总厅。区官、区副之名为区长、副区长。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分厅裁撤,各区直辖于总厅。

猜你喜欢

  • 有道

    察举科目之一。实行于东汉。道指道术,两汉时道术的内容除治道之外,还包括占卜、星相、谶纬和神仙术。东汉诏令察举贤良方正时,常连言道术。如《后汉书·安帝纪》记“永初元年(公元107年),诏公卿内外众官郡国

  • 噶尚拨什库

    满语官名。即“屯拨什库”。

  • 纠察案

    官署名。南宋置,属刑部,掌审问大辟狱案。

  • 五院夷离堇

    官名。辽北面官。掌五院部族军马之政。会同元年(938)改称大王。故又称北院大王、北大王。

  • 看护长

    海军同等官。北洋政府设置,其军阶为少尉。副职称副看护长,军衔为准尉。

  • 辽东路转运司

    官署名。金朝地方机构。掌辖区税赋钱谷、仓库出纳、权衡度量。置于上京咸平府。设转运使领司事,秩正三品。下设同知转运使、副转运使等职。章宗泰和八年 (1208) 以辽东转运使兼按察副使,同知转运使兼签按察

  • 甸师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藉田及供野味。《周礼·天官》:“甸师,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胥三十人,徒三百人”,“掌帅其属而耕耨王藉,以时入之。以共粢盛。祭祀,共萧茅,共野果蓏之荐。丧事

  • 亲王护卫指挥使司

    官署名。明洪武五年(1372)置,掌诸王府护卫。详见“王府护卫指挥使司”。

  • 三将

    两晋、南朝时期虎贲中郎将、冗从仆射、羽林监的合称。详见各条。

  • 官吏阶位。如官衔、军衔。《正字通》:“衔,官吏阶位曰衔。《语林》曰:‘近代选曹补授,先具旧官于前,次书拟官于后,新旧相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