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三院大学士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长官。崇德元年(1636)五月仿明制设。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各一人,内秘书院二人。分掌各院事。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入关后,各院分置满、汉大学士。顺治二年(1645),翰林院并入内三院,遂改称“内翰林某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兼管各部尚书事。十八年复旧制,仍称“内某院大学士”。其品秩初为满一品,汉二品。后俱为正二品。康熙九年(1670),内三院改为内阁,遂为内阁大学士。
官名。清朝内三院之长官。崇德元年(1636)五月仿明制设。内国史院、内弘文院各一人,内秘书院二人。分掌各院事。是为清置大学士之始。入关后,各院分置满、汉大学士。顺治二年(1645),翰林院并入内三院,遂改称“内翰林某院大学士”。十五年,内三院改内阁,大学士加殿阁衔,兼管各部尚书事。十八年复旧制,仍称“内某院大学士”。其品秩初为满一品,汉二品。后俱为正二品。康熙九年(1670),内三院改为内阁,遂为内阁大学士。
见“都统”①。官名。为旗的长官。满族,蒙古、汉军每旗一人,为一品官,副都统每旗二人,为正二品官。掌管旗的户籍和军政。旗是满族民籍和军队相结合的编制。初为黄、白、红、蓝四旗,后来又增镶黄、镶白,镶红、镶
即“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的规定,外交官、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襄校官
官名,汉置,掌保护西域屯垦。《居延汉简》甲乙编释文:“护田校尉府卒入谓县。”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四川、云南等省设有,设于府或土府内。正九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四川省一人,置于龙安府属龙溪堡;云南省
官署名。北宋真宗景德四年(1007)置,掌南郊皇帝所用器物,以玉津园官兼领。仁宗嘉祐八年(1063),别差监官,下置手分、库子。官库名。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置,掌皇帝祭天时需用的祭器、什物。
官署,旧称官署为衙门,也写作“牙门”。《北齐书·宋世良传》:“每日衙门虚寂,无复诉讼者。”
官名。北魏置,详“镇副将”条。
官名。清代监察御史中有直隶巡察御史,掌巡察所辖地区,顺天、永平、宣化二人;保定、正定、河间二人;顺德、广平、大名二人。见《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唐与尚乘局置司廪、司库各一人,秩正九品下,掌六闲藁秸出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