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酝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改正七品。为司酝之佐。协掌酒醴酏饮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见“司酝”。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改正七品。为司酝之佐。协掌酒醴酏饮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后归其职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见“司酝”。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长史司典宝所置,一人,初为正六品,后改正八品。掌王府印章、符牌。
官名。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
官署名。见“食官署”。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由典医署改立,秩从五品,隶徽政院。武宗至大元年(1308),升掌医监。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二年(1379)置,设官大使、副使。十七年定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二十八年改大使正五品,左、右副使从五品。后改置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
官署名。清末各省提法使司所属机构、掌本司及省司法各员补署升降奖惩及收发文牍、稽核度支诸事宜。置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 一至四人。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宣统二年(1910) 设,俱以正参领 (正三品) 以次军官充之,共四员。供大臣、副大臣差遣及传达命令。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国民政府在南京没大学院,为全国学术研究、教育行政的最高领导机关,民国十七年改称教育部。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设大学院于南京,直隶国民政府,管理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之一,以朝官充任,与知府同理本府政事。
即“小司空上大夫”的省称。官名。周置,掌工程制造,为大司空的副职,属周礼冬官。隋以后称工部侍郎为小司空,也称少司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