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 掌墓地兆域的官吏。春秋战国置。《仪礼·士丧礼》: “筮宅,冢人营之。”郑玄注:“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营犹度也。”②《周礼》中掌王陵墓地兆域的官员。一说为周朝置。《周礼·春官》:“冢人,下
即“童子科”。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西南路领兵官,长官为节制西南诸军事。非常制。
官名,又名厩啬夫、厩苑啬夫,秦汉皆置,为县属吏,主马厩,掌养马。参看“啬夫”、“厩啬夫”条。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管理局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署名。清朝广西之铸钱局。康熙六年(1667)置局。雍正九年(1731)改今名。设监铸官一人、布政使于所属官内任便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见“戴琫”。
内务府所属军队。清置,原属领侍卫内大臣,康熙十三年(公元1674年)改隶内务府。选取包衣兵之精者组成,镶黄、正黄、正白上三旗中各有一营。掌守卫各宫门禁。主官为护军统领,下设参领、护军校等官,共一百九十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泉府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六人,掌以市税之收入以调节货物之供求。其所掌实为以泉布(货币)赊贷于民,据本以征利。北周于地官府司市下大夫所属有泉府中士,正二命;泉府下士,正一命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见“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