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祠署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祠祭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官署名。明建文(1399—1402)中于各郡王府置,设官一人,掌祠祭之事。永乐(1403—1424)初罢。
官名。清朝福建海军长官。同治九年(1870)任福建水师提督为轮船统领,始置。从一品,掌督率福州船局轮船。光绪五年(1879)改为福建总统水师。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四年(1908)改户部银行设。总行设北京,重要商埠、省城设分行。经理银行一般业务,并代国家发行纸币、经理国库之权。置正监督一人,副监督一人,理事四人。正副监督由清廷简任。各分行设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京官三年京察,外官六年大计。考核官吏,核以四格,纠以六法。六法为:一曰不谨,二曰罢软无为,三曰浮躁,四曰才力不及,五曰年老,六曰有疾。核之而实,则不谨者、罢软无为者革职,浮躁者降三
即“登闻鼓院”。
官名。即司染丞。
杂任职名。唐置,属集贤院。典是掌各种事务的杂任职,专知御书典为专司御书的典。
官名。见“左右射声率下士”。
官署名。宋初置,掌供给皇帝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以诸司使、诸司副使及内侍二人主管。后废。官库名。宋置,掌供御用龙凤细茶及纸墨等物。设监官二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后罢废。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 增置,为正五品下武散官,专授归唐将领,隶诸卫。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正五品下。
官署名。辽南面官。统天圣军,设都指挥使、副使、都监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