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灯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正七品,永乐 (1403—1424)后其职尽移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见“司灯”。
官名。女官二十四典之一,隶尚寝,副司灯掌内宫灯烛,昼漏尽一刻,与掌灯分察。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唐朝沿置,正七品。宋朝为尚书内省女官,隶司灯,正七品。金同唐制。明洪武二十七年(1394)置,亦二员,正七品,永乐 (1403—1424)后其职尽移于宦官。
宫中女官名。见“司灯”。
官名。明永乐元年 (1403) 置。见“工曹清吏司”。
见“十猛将军”。
皇帝的祖母所居之宫称长信宫,有时也用来代指帝祖母。《后汉书·皇后纪》:“置太仆、少府以下,皆如长乐宫故事。”注:“《汉官仪》曰:帝祖母称长信宫,帝母称长乐宫,故有长信少府、长乐少府及职吏。”长信少府为
元初兵种之一。元世祖忽必烈在攻灭南宋过程中俘降的南宋军队概称为新附军。
见“把总”②。
1、官名合称,即郡守和郡丞。2、代理郡守的郡丞。即居郡丞之位,而行郡守之职。《汉书·陈胜传》:“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不胜,守丞死。”注:“师古曰: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守丞,谓郡丞
户部侍郎省称。
清朝地方士绅对巡抚以及布、按、道、府长官之尊称。
见“同知太常礼院事”。
官名。北魏置。出征时作为一路的军事长官,总管所部的军事事务。《魏书·显祖纪》:“诏北部尚书尉元为镇南大将军、都督诸军事,镇东将军、城阳公孔伯恭为副,出东道救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