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官
太平天国官类名。为杂职官的一种,典即典守主管之意,典官种类繁多,依服务的对象分,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称为天朝典官,其机关称为衙;一类是军中典官,办理各军事务。依工作的性质分,亦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保管、收发工作的;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一类是办理文书、医药和其他政务的。
太平天国官类名。为杂职官的一种,典即典守主管之意,典官种类繁多,依服务的对象分,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其中在天王府供职的称为朝内典官;一类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称为天朝典官,其机关称为衙;一类是军中典官,办理各军事务。依工作的性质分,亦可别为三类,一类是专管物品的采办、保管、收发工作的;一类专管物品的生产及其收发工作的;一类是办理文书、医药和其他政务的。
官名。同“理”。掌治狱刑罚。相传大禹时皋陶曾任此官。《管子·法法》: “皋陶为李。”尹如章注:“古治狱之官。”
官俸级名,月俸谷十六斛。王莽改称庶士。见《后汉书·百官志五·百官受俸例》、《汉书·王莽传》。汉代粟石品级中的第十五级。西汉时长安游徼等属之;东汉时九卿之吏属之。
印和系印的丝带,官吏印章的统称。凡治事的命官皆颁有印绶,以示职权受命于天子,并代表级别和权力。历代有之,但具体制度或有不同。官印及绾印之组的合称。战国时,凡官印均称玺。至汉代,除皇帝与皇后、太子、诸王
官名。北魏末置。《北齐书·刘丰传》:“魏(孝庄帝)永安(528—530)初,(刘丰)除灵州镇城大都督。”参见“镇城都督”。
官名。见“左校令丞”。
武官名。明清设置,为统领水师的最高武官。见“水师”。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包衣佐领”。
官署名。见“典设局”。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肃政厅”,见该条。
官名。北魏置,集书省属官。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