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北牢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北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北王府典官之一,掌监狱。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掌参议军务以及经济等其它政务,并可率军出征。参见“太府”。
官名。清以兵部侍郎一人典京师驿传事务,称为管理馆所侍郎。见“会同馆(2)”。
官名。宋有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宦官名。宋朝初年内侍省置,位副都知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定为正六品。辽朝亦置,又有内侍左、右厢押班。
官名。北齐太府寺有司染署,隋沿置。炀帝时改属少府监,又置司织署,各设令及丞。大业五年(公元609年)合司织、司染为织染署。唐沿置,令一人,正八品上;丞二人,正九品上;又有府、史、监作、典事、掌固之属。
官名。北周建德四年置上柱国大将军,以功高者为之。见《通典·职官十六·勋官》。
功臣封号。明朝置。凡以功封公、侯、伯爵者,皆可得封。给铁券,岁禄以功为差,荫其子孙。唯从太祖、成祖起兵有功者,另有封号,不属此。
县临时派遣的吏员名。《晋书·职官志》:“郡国及县,农月皆随所领户多少为差,散吏为劝农。”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
官名。辽南面官,中京留守司长官,兼领大定府政事。下设副留守、同佥、判官、推官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