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农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196),曹操置,掌屯田事务。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唯任稍低,郡国大者置中郎将,小者置此,秩比二千石。三国魏沿置,六品。元帝咸熙元年 (264) 罢诸田官,遂改任太守。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统诸县如太守。参见“典农中郎将”。
官名。汉末曹操置此官,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民政和租赋,相当太守,魏末废。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小的称校尉,比典农都尉高一级,典农都尉相当县长。见《通典·职官八·司农卿》。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元年 (196),曹操置,掌屯田事务。职掌及僚属同典农中郎将,唯任稍低,郡国大者置中郎将,小者置此,秩比二千石。三国魏沿置,六品。元帝咸熙元年 (264) 罢诸田官,遂改任太守。吴诸郡有屯田者亦置,统诸县如太守。参见“典农中郎将”。
官名。汉末曹操置此官,掌管屯田区的农业生产、民政和租赋,相当太守,魏末废。它与典农中郎将职掌相同,屯田区大的称中郎将,小的称校尉,比典农都尉高一级,典农都尉相当县长。见《通典·职官八·司农卿》。
官名。南朝梁置。掌内宫医药。《周书·艺术·姚僧垣传》: 梁武帝大同九年(543),“还领殿中医师”,“十一年,转领太医正”。
一种兵民分离、兵家子弟世代为兵的制度。此制形成于汉末及三国时期。秦汉时期实行征兵制,至东汉末年由于战争濒仍,人民流离,征兵制遭到破坏,募兵兴起。募兵原无固定对象,但应募之后,兵役就落在这一部分应募者的
官名。元朝特有的官名。元朝的文散官分四十二阶,崇进是前阶,为正一品官。无实际职务。见《元史·百官七·文散官》。文散官名。金代始置,秩从一品下。元升为正一品。
学官名。元置,属太史院。秩从八品,员额一人,掌以天文历象教天文生。
官名,金朝置,正七品,掌守护宫城殿位,兼龙门县令。其佐官同提举,正八品,兼仪鸾监。见《金史·百官二》。
即“别兵郎”。
枉法害人的官吏。《汉书·路温舒传》:“上奏畏却,则锻炼而周内(纳)之。”《后汉书·韦彪传》:“锻炼之吏,持心近薄。”注:“言深文之吏,入人之罪,犹工冶陶铸锻炼,使之成熟也。”
官名。北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以宗正卿、少卿充任,领诸王宫宗子学。政和三年(1113),改命知大宗正司事充任。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法律编查会与修订法律馆,主管内部事务。
宋朝武阶官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