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仪副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官名。明朝于各王府典仪所分置,各一人,从九品,佐典仪正掌陈仪式。嘉靖四十四年 (1565)革。
官名。东汉置,秩比四百石,《后汉书·百官志五》“本注”说:“主乐人”。
官制用语,犹言“各个部门”。《后汉书·明帝纪》:“群司勉修职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管本司用于兴造的材料,员二人,正三命。下设掌材中士、掌材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南诏官,隶于府,犹唐朝判官。
审判参议机构。唐置,《新唐书·刑法志》说:“穆宗童昏,然颇知慎刑法,每有司断大狱,令中书舍人一人参酌而轻重之,号‘参酌院’。”其后大理寺少卿崔杞上言, 以为参酌之名不正,遂罢废。
太医阶官名。金朝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从六品下。元朝十五阶之第七阶,秩从五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六品下,称保全郎。见《金史·百官一》。
县分职诸曹之一。汉始置,职主户口、名籍、婚庆、祠祀等事。设掾与史,并见《隶释》二《西岳华山亭碑》。《隶释》一六《中部碑》又有左右户曹史。晋代县户曹置掾、史、干,见《晋书·职官志》。南朝宋齐梁陈无考。但
官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下属各处之长官。主管各处事。如陆军部所属审计处、军学处,各设处长一员。官名。辛亥革命后,以处长为处的主官。参见“处”。
见“发运使”。
官名。① 《周礼》天官之属。《天官》: “女御,掌御叙于王之燕寝,以岁时献功事; 凡祭祀,赞世妇; 大丧,掌沐浴; 后之丧,持翣,从世妇而吊”。② 内宫女官。隋文帝开皇二年 (582) 著内官之式,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