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事

典事

官名。三国魏尚书诸曹置为属吏,掌庶务,七品; 殿中监亦置,九品。晋朝黄沙御史置,七品。南朝宋、南齐有外监典事。《宋书·恩幸·阮细夫传》:“佃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南齐书·高帝纪下》:“有司奏遣外监典事四人,周行离门外三十五里为限。”北魏亦置,《资治通鉴·梁武帝天监三年(504)》: “典事史元显献鸡雏,四翼四足”。胡三省注: “典事,犹今尚书六部主事,吏职也。”唐朝殿中省、内侍省,太常、卫尉、宗正、太仆、司农、太府诸寺,少府、将作、军器、都水诸监、太子家令寺及其所统部分局、署皆置,为吏职,掌庶务,少则二员,多则三十员,流外五品; 诸关亦置,二至六员,掌巡薙及杂当。


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各曹和殿中监属吏,掌杂务,前者七品,后者九品。晋朝沿置,为黄沙御史属吏。南朝宋、齐置外监典事。《宋书·恩幸·阮细夫传》:“细夫以告外监典事东阳朱幼。”《南齐书·高帝纪下》:“有司奏遣外监典事四人,周行离门外三十五里为限。”北魏置典事史,《魏书·崔光传》:“有典事史元显献四足四翼鸡。”唐朝殿中省、内侍省,太常、卫尉、宗正、太仆、司农等寺,少府、将作、军器、都水等监及太子家令寺以及其所属部分局、署皆置;为流外官,五品,少者二人,多者三十人。各关卡也置,少者二人,多者六人。掌巡查及诸杂务。

猜你喜欢

  • 中尝药监

    官名。北魏少府所属有中尝药监,秩从五品下。

  • 什帮处

    官署名。亦作什傍处。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管理演奏“掇尔多密”、即“音律平和”乐曲之事,其乐由笳吹乐、番部和奏乐二部组成。遇有朝廷燕飨、出巡及行围宴蒙古王公,皆奏之。以“掇尔契达”一人为主官,下设六品衔

  • 左金紫光禄大夫

    官名。北周置,为朝中官员的加官,无具体职掌,八命。详见“金紫光禄大夫”。散官名。北周置,秩八命。参见“金紫光禄大夫”。

  • 三司使

    ①官名合称。唐朝审理重大案件,刑部尚书或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卿为大三司使,刑部郎官、侍御史、大理评事或司直为小三司使; 唐朝太子监国,詹事、左庶子、右庶子为三司使。②官名。五代后唐明宗长兴元年(930

  • 录书

    亦作录疏。清朝指对“红本”之钞录。定制,六科每日到内阁领出红本,除钞发有关衙门执行外,另做摘录二份,“通本”钞贴黄,“部本”摘重点,均按月汇钞于册。一份送内阁备修史,称“史书”,一份存科备编纂,称“录

  • 禁圃令

    官名。西汉属水衡都尉,有丞、两尉。东汉省。官名,汉置,属水衡都尉,掌管禁圃。禁圃,是皇帝的花园。《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武帝元鼎二年初置,掌上林苑,有五丞。属官有上林、均输、御羞、禁圃……

  • 守阙效士

    宋朝无品武阶官名。南宋置,为效用十资第三资,月给钱三千,米一石五升,春冬衣绢各二匹。

  • 上工

    官名。春秋战国置。乐官。大师属员。《仪礼·大射》: “仆人正徒相大师,仆人师相少师,仆人士相上工。”

  • 怀奇将军

    官名。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 刊正将军名号时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班,仅高于偏、裨将军。

  • 小承御大夫

    官名。北周置。佐承御大夫侍卫于皇帝左右。一说为正四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