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匠案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工部置,掌修造器甲工匠之事。南宋因之。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工部置,掌修造器甲工匠之事。南宋因之。
官署名。即户部度支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度支。
太监、阉人。《后汉书·黄琼传·上疏》:“诸梁秉权,俗宦充朝。”
官名。三国魏置。参见“定科郎”。官名,又名定科郎,三国魏置,为定课曹长官,掌制定律令,考课州郡。详“定科郎”条。
使职名。唐僖宗光启二年(886) 宦官田令孜劫帝幸宝鸡,锋镝纵横,帝以神策军使王建、晋晖为清道斩斫使,以长剑五百前驱奋击开道,乘舆方得前行,而入散关。
官署名。东宫置。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太子门下坊置,掌侍从赞相,驳正启奏,总领司经、典膳、药藏、内直、典设、宫门六局,职比门下省。咸亨元年 (670) 复名门下坊,睿宗景云二年(711) 再改为左
越礼行为。《礼记·郊特性》: “舞大武,乘大路,诸侯之僭礼也。”
官名。三国蜀置。《三国志·来敏传》:“先主定益州,署敏典学校尉。”其职掌与典学从事相类。官名,三国蜀置,掌管州内学校。《三国志·蜀书·来敏传》:“先主定益州,署敏典学校尉,及立太子,以为家令。”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清末巡警部之副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正二品,左、右各一人,特简。佐尚书统率全国警政,筹议警察制度。三十二年,改民政部侍郎。
宦官的统称。因其初有宦人、寺人之称,故名。宦官。寺指寺人,古代宫中供使唤的小臣。宦官有宦人、寺人等名,合称宦寺,即后来的阉人、太监。《新唐书·李石传》:“方是时宦寺气盛,陵暴朝廷。”宋陆游《冬日读白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