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邮传部船政司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二人,正五品,奏补。掌主本司事务。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
官名。即司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司门郎中。
官名。周朝置。掌衣裳花纹绘制。见《周礼·冬官 ·考工记》。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港务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河道、港务及船政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
官名。 战国曾国置。 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记载中有“令”的官职名。 参见裘锡圭《谈谈随县曾侯乙墓的文字资料》。
官名,属少府,其长官称令,佐官有丞,掌囚徒罪犯(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笔者编著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职官辞典》司空条。
民国时期设置。(1)泛指委派人员,如“政府委员”。(2)各种委员会的成员。(3)某些机关的职员,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于各省司法筹备处,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设于侨工局、税务处,
官署名。金朝置。掌酿酒及税收。设在京都及真定以外、课二万贯以上之地。课及十万贯以上设使、副使、小都监各一员,司吏三人; 五万贯以上者设使、副使各一员,司吏三人; 二万贯以上设使及都监各一员,司吏二人。
1、泛指官。唐耿《题惟干上人房》:“苦行无童子,忘机避宰官。”2、指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