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府、州、县辅佐官对主官之尊称。
官名。宋初盐铁、度支、户部皆置判官,以朝官充任,分掌三部诸案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即盐铁判官、度支判官、户部判官。宋初承五代之制,各设一人。乾德四年(公元966年)三部各置推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官署名。明清太医院所属机构,亦称“药库”。掌验收、管理各省解送及本院买办之药材。明设大使、副使各一人,掌库事,另有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清沿置,初属礼部,顺治十六年(1659)改隶太医院。设管理药库委官
军府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骠骑府置,为府兵组织系统一大变更。每府长官称鹰扬郎将,置一员,副长官称鹰扬副郎将,一员,各有司马及兵、仓两司。领亲、勋、武三侍,为内军鹰扬府; 外军鹰扬府,则分隶十
官署名。元宪宗(1251—1259)朝置。属工部。管领诸色人匠造作等事。“茶迭儿”,蒙古语,意为庐帐。宪宗后定置府官,秩正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诸司局、收支库。官署名,元宪宗时置,属
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女官名。南朝宋太宗泰始 (465~471)中置,负责后宫的监察事务,员二人,六品。
官名。三国吴置,为史官。与左国史同掌修国史。多以他官兼领。见《三国志·薛综传》。官名,三国吴置,与左国史共掌修国史。《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右国史华覈上疏曰:臣闻五帝三王皆立史官。”
官署名。民国置,属内政部,受内政部指挥监督,处理首都警察事务。设厅长一人,总理厅务。下设总务、保安、司法三科,督察、训练二处。经内政部核准,得就境内划分若干区,每区设警察局及派出所。官署名。国民党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