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集曹
公府诸曹之一。《洪范五行传》说:“集曹共纳输。”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汉书·匡衡传》载:“主簿陆赐故居奏曹,习事晓知国界,署集曹掾。”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于丞相府置集曹掾、属各一人,第七品;蜀吴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集曹属一人。南齐公督府置集曹行参军各一人。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各置集曹行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洪范五行传》说:“集曹共纳输。”西汉丞相府始置集曹掾。《汉书·匡衡传》载:“主簿陆赐故居奏曹,习事晓知国界,署集曹掾。”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64年)于丞相府置集曹掾、属各一人,第七品;蜀吴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集曹属一人。南齐公督府置集曹行参军各一人。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各置集曹行参军。
官名。东汉置,名义上归属少府,秩四百石,以宦者任之,分主中宫各处。官名,为黄门署长官,宦者,俸四百石,掌中宫别处。见《后汉书·百官志三》。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韩当自别部司马迁此,授兵二千、骑五十匹,随从征伐。官名,东汉末年孙坚置,掌领兵征战。位低于将军高于司马、都尉。《三国志·吴书·韩当传》:“韩当……为别部司马。及孙策东渡,从讨三郡,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隶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负责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革苑马寺,改隶太仆寺。
官名。即礼部主客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主客。
银行名。其前身为大清银行。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初改组为中国银行。次年四月,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中国银行则例三十条,规定中国银行为中央银行,股本总额为银元六千万元,分为六十万股,每股一百元,政府先认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
官名。 周朝置。 掌制作鼓。 《周礼·冬官·考工记·人》: “人为皋陶。”郑玄注引郑司农: “皋陶,鼓木也”。孙诒让正义: “疑皋陶当读为鼛鼗”,《大司乐》有雷鼗、灵鼗、路鼗,则亦当有
官名。隋朝都水台所领掌船局长官,置二员,从八品。炀帝大业三年(607) 罢。
参见“监御曹令”。
①西周置于王城及诸侯国都之官学,分大学和小学,以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教其学生,大学以习礼、乐、射、御为主,小学以书、数为主。②泛指京师官学,如南北朝之国子学、太学、四门学。③“国子学”、“国子监